您当前所在位置是: 网站首页 > 安全环保 > 生产管理
生产管理

汉中公司:水渣不“水”

发布日期:2019-09-02     信息来源: 赛柯瑞思公司     作者:袁彬     浏览数:4784    分享到:

水渣不“水”

---汉中公司加大原料购进水分控制

          八月下旬以来,面对陕南水泥市场价格下滑、矿粉销量锐减的严峻形势,汉中公司以开展“三保、三比、三大”主题活动为契机,坚持从源头治理入手,加大原料矿渣购置过程中水分控制整治,有效节约了采购成本,提升了效益。

 

(陕钢水渣料场)

水渣,学名“矿渣”,实为钢厂炼钢产生的“粒化高炉矿渣”,也是矿粉生产企业的主要原料。针对上半年水渣含水量大、采购成本高的顽疾,汉中公司在认真分析水渣采购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和漏洞后,成立了由综合部牵头,生产、化验、财务等部门配合的专项治理小组,并采取“5+2”“白+黑”24小时不间断值守查验制度和”源头管控、过程监管、末端治理”三管齐下的整治方案,收到了明显成效。

           源头管控

从陕钢水渣装车进行严管。车辆装车后,只要在钢厂内不出现明显滴漏水情况方可出厂。为了加大水份管控力度,治理小组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,对每一辆运输车辆实行管控,从下发货运单开始,要求每一辆运输车辆在装车完毕后,车厢升厢30度控水,控水时间不低于90分钟才可出钢厂。

这一举措效果明显,从钢厂到公司料场的沿途道路上,路面干燥,再没有出现过“洒水车”的身影了,水渣终于不“水”了。

 

过程监管

货运车辆在我公司过磅交货时,对于出现明显滴漏水现象的车辆一律拒收。运输车辆为了应对公司验收制度,偶尔会出现在沿途停车控水的情况。为了监管运输过程,并杜绝这一现象,治理小组还不定时在沿途进行检查。对违反的货运车辆,依据过磅时产生的磅差,按水渣价格全额扣除的处罚方式,并对运输公司和车辆司机进行警告和罚款的处理。

末端治理

货运车辆在交货过磅时,首先目测检验车辆滴漏水的情况,对于有明显滴漏水的车辆一律拒收。在车辆卸货后,治理小组值班人员、运输公司负责人和货运司机三方在场的情况下,由化验室人员现场抽样做水渣含水量检测,检测结果由运输公司签字确认,公平、公开验收车辆情况和每车含水量。

 

为期10多天的水分控制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,该公司根据治理行动的成果,修订完善了《水渣进场管理办法》,今后将严格按此办法执行。

此次治理行动最直观的表现在于水渣料场地面干燥,再未出现过像以往“污水横流”的情况,水渣的确不“水”了。经检测汇总,水渣含水量比1-7月份平均下降了2个百分点。如果按年采购钢厂水渣100万吨、单价85/吨计算,下降2个百分点,相当于一年可节约近170万元,将会是一笔可观的收入。

通过这次水渣原料水份专项治理,不但健全完善管理,化解、堵塞了漏洞,而且真正达到了挖潜降耗、降本增效的目的,也为公司今后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开了一个好头,奠定了基础。(袁彬) 

上一篇:陕煤新材公司智能化运销管理系统再升级 下一篇:无